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双安镇纪委向党员干部发节日“廉洁令”。
一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不得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得参与亲属之外婚丧嫁娶的宴请。
二要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要封存停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三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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