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安康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学习好遵守好实施好这部法规,对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当前正值农历春节期间,也是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为切实做到《条例》家喻户晓,紫阳县扎实开展《条例》宣传。
该县烟花爆竹监管安监、公安等部门深入到镇村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和过往人员主动宣传《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告知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组织动员各社区居委会深入禁限放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采取拉横幅、贴标语、发放宣传品、开办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宣传。热情解疑答惑,积极提供帮助,吸引了广大群众的踊跃参与,群众对此拍手称赞,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台,设立集中宣传点17个,发放《条例》5000余份、入户走访500余家,公开信2000余份,张贴公告2000余张,摆放展板40余个,悬挂横幅10余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