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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编辑: 时间:2020-07-16 14:38:42 点击数:18809

紫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7月14日在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紫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毕传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042件,审(执)结2997件,结案率98.52%,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36件,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7.12%和27.75%。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重拳出击,强力扫黑除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力军作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理被告人梁高峰等人涉恶“套路贷”案件,6名被告人均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判处3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成功审理全市社会影响较大的被告人何欢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该案涉及罪名8个,违法犯罪事实29起,庭审历时15天,刑事判决书长达390页,被告人何欢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850余万元,落实“打财断血”要求,摧毁涉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去年受理刑事案件80件,结案77件,结案率96.25%,判处罪犯98人。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对被告人李欣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周华清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7年,净化了社会环境;审结被告人李代兵等人危险驾驶16案16人,确保了社会公众安全;加大故意伤人、盗窃、诈骗、强奸等暴力犯罪、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审理力度,判处实刑30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人诉讼权利,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8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去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838件,结案1813件,结案率98.64%,调撤率68.56%。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保障,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1件。倡导诚实守信规则,维护社会经济市场稳定,审结买卖合同类案件97件,标的额1.7亿元。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审结涉农案件352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3.24万元,缓减免诉讼费36.46万元。

审监齐抓,促进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件,准予执行12件,不准予执行3件,行政机关主动撤回5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庭审观摩40余人次,解答行政执法疑难问题40余件,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多措并举,巩固执行成果。受理执行案件1093件,执结1076件,执结率98.44%,申请标的总额2.14亿元,执行到位金额1.13亿元,执行到位率52.80%,执行质效“四项核心”指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限制消费、执行悬赏等举措,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全年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1001人次,纳入“失信人”名单154人次,拘传26人次,拘留37人次。积极开展“三秦飓风”“百日执行大会战”“扶贫执行”等专项行动,对涉贫、涉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快立、快执、快付,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054.8万元,优先执行到位涉贫案件54件860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回应群众需求

拓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举措,选派法官联系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深入企业走访调查、听取意见120人次,提出法律建议12条,助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积极预防法律风险;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积极拓展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日、“三率三度”“审判五进”等活动,出动宣传车30余次,推送短信68万条,原创“两微”文章82篇。

攻坚合力,冲刺脱贫摘帽。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先后抽调4名干警组成扶贫工作队派驻高桥镇何家堡村开展扶贫工作,积极协调争取各类扶贫资金300余万元,挤出公用经费20余万元,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两室一场”、易地搬迁、档案完善等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院领导坚持一线督战解难题,包联干警结对帮扶尽全力,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审执同向,护航重点工程。围绕“541”国道建设、仁和千户社区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等重大项目,派出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提供司法建议、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等,全力做好援建工作。全年共参与调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32次,发出司法建议14条,先予执行排除妨害12次。

两线互通,深化便民举措。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优化线上、线下服务。全年受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28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规范窗口建设,配备自助立案查询服务机,方便当事人自助网上立案、查询庭审时间等信息。提供诉讼引导、诉讼材料一次性告知、判后答疑、POS机缴费等服务,尽可能只让当事人只跑一次路;深化“枫桥经验”,探索诉源治理机制向基层延伸,在毛坝、蒿坪等地开展多元解纷机制试点工作。积极与县司法行政机关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切实发挥法院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委派调解152案,调解成功112案,调解率73.68%。

法理相融,引领新风建设。将审判工作与新民风建设融合推进,在审理合同、家事、侵权等案件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法释理工作,推动“诚孝俭勤和”的新民风深入人心、引导社会民风向善向好,工作成效被《人民法院报》《安康日报》及省市多家媒体报道,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党建强基,抓牢政治建设。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年有5个集体14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组织法官干警参加学习培训8批247人次,邀请专家讲座5场次,法官干警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坚持每周一名院党组成员带队不定时抽查工作纪律,及时通报、谈话提醒,加强日常工作绩效考核,形成奖惩分明的正向激励机制。以规范化示范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基层法庭服务辖区社会发展职能作用,蒿坪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市唯一“全省十佳法庭”荣誉称号。

改革重效,提升司法效能。严格按照省编办、省高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积极落实,优化资源配置,将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精简到9个,改革方案已报县编办待审定。落实人员分类考核,继续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院庭长直接办理案件2345件,占结案总数的78.24%,进一步激发法官干警工作积极性。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的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35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总数达65人,案件陪审率达100%。

廉洁固本,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把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认真开展“讲政治、敢担当、转作风”、违规收送礼金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等活动,抓实“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全体法官干警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4人,任前谈话5人,坚定理想信念,树牢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严堵司法腐败漏洞,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公开增信,广泛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人大常委会、政协交办事项落实办理力度,主动征询“两代表一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完成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工作,积极接受律师、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多渠道沟通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在总结工作、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群众诉求日趋多元、新类型案件、涉众涉稳型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为民举措有待不断改进;二是少数案件办理存在瑕疵、审理执行期限较长,审判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少数法官干警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改进和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院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各项工作稳步向好。截至6月30日,共新收各类案件1523件,审结1268件。我院积极融入全县疫情防控大局,一方面抽调20余名干警下沉到防疫一线,助力社区和包联村联防联控。另一方面优化办案方式及时发布疫情期间有关审判、执行工作通告,充分运用远程立案、微信开庭,电子送达、网上查控、司法网拍等科技手段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确保法院整体工作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

一是把牢方向,在坚持政治建院上有更强定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特别是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顾大局与抓办案、强业务有机融合,确保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法院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服务大局,在发挥审判职能上有更大作为。依法严惩各类刑事案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快杨凌7.29刘向成等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推进“长效常治”。依法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涉疫情纠纷,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加强民生领域案件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三农”案件,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助力特色产业壮大、农民集中居住、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抓好信访维稳和市域治理等工作,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深化改革,在提升审判质效上有更好成效。以创新精神推动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措施落实落细。不断完善司法权监督制约和案件质效考核机制,探索更高效能的办案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全面推动两个“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提升网上立案覆盖面,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跨层级联合办,破解异地诉讼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

四是锻造队伍,在推进从严治党上有更硬举措。扛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和“五过硬五表率”作风整饬警示教育,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完善构建抓早抓小防范机制。聚焦政法单位满意度和社会知晓率测评调查,加大信访案件查办、转办督察力度,强化司法监督。抓实以案促改、巡视整改,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问题,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检察、律师、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实干守得初心,奋进不负使命!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踔厉奋发,踵事增华,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推动紫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执行工作四项核心指标: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执行案件执结率。

2.“三率三度”:是指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扫黑除恶知晓率,政法队伍满意度,政法干警认知度,扫黑除恶成效显著满意度。

3.“审判五进”:是指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普法活动。

4.“两个一站式”:是指一站式纠纷解决、一站式诉讼服务。2019年6月12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

5.“诉源治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简称“五五改革纲要”,首次提出“诉源治理”这一概念。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6. “分调裁审”:指“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是实现诉讼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有效提高案件质量效率的改革举措。

7.“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指最高法院今年统一开展的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活动。

8.司法网络拍卖: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其优点,一是网络拍卖可以降低流拍率。二是促进标的物价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息。三是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四是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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