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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为法官支招!为这位人民陪审员点赞!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高小茹 王梨梨 编辑: 时间:2022-03-07 18:21:53 点击数:36122

停在路边的车辆滑行与一房屋外墙面相碰撞,损失究竟该怎么界定?紫阳法院的陪审员用专业知识来支招。

案情回顾

近日,蒿坪镇的司机小王在村级道路上卸货时,停在路边的车辆滑行与一房屋外墙相碰撞,事故经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小王承担全部责任。事后房主小张多次找小王协商,但小王以车辆已经购买保险为由拒绝赔付,而保险公司称事故虽在理赔范围内,应根据房屋损害程度进行赔偿。房主小张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和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如果对房屋损害程度进行司法鉴定,会极大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所以就邀请到具有建筑类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唐志全共赴受损房屋查看受损状况。唐志全一边查看墙面裂缝走向,一边丈量出需要修缮的部分,向原、被告释明了修缮方案,估算修缮所需要的金额。 

唐志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参考意见,原被告均认可了唐志全查验的受损状况和估算的修缮金额。随后,承办法官和唐志全当场组织小张、小王和保险公司顺利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小张房屋损失0.8万元。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有专业知识背景的陪审员参与下,为法官断案提供了更多理论支撑,弥补了法官的在某些专业领域的不足,让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唐志全说到:“陪审的过程是对审理案件的实践求真过程,对当事人权益的公正保障过程,对依法履职用权的监督过程。这个案件就是如此,如果不对受损房屋进行仔细查验,很难让当事人满意。能为这个案子出一份力,我也很开心。”

群众生活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往往会根据自身的阅历、社会经验和所处的环境,从法理和情理方面积极化解纠纷,并且在人民群众和法院间搭建起一座桥梁,让越多越多的人了解法院工作,相信法律、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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