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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府《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编辑: 时间:2022-11-03 17:16:41 点击数:33133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政府《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10月28日紫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紫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财政局局长覃桦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认为,各类国有资产是有效支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管理成效逐步显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购置、调拨、报废及其登记报备的管理程序不断规范,在资产盘活利用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全县启动了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统计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促进了生态保护工作;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审计工作,对其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启动了国有企业平台整合升级。

会议指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基础工作薄弱,家底不够清楚二是管理机制不顺,制度不够健全,监管能力不足三是重购建轻管护,管理运行低效四是国有企业转型缓慢、经营效益不佳等。五是三类国有资产管理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其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部分预算单位资产报废和新增登记不尽责,管理粗放、总帐与明细资产账不符,账面与实物不符,公车改革及乡镇、教育、卫生等机构撤并中部分国有资产流失;不按程序、标准、效用购置资产,随领导人员变更频繁更换办公设施,不注重维护,造成浪费和闲置。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方面,登记利用的意识不强,统计登记及其操作业务体系不健全,调查核实工作有待加强,登记管理工作不完善,存在一些自然资源资产被侵占的风险,摸清资源家底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全面节约的措施和开发利用的方式方法不多,自然资源保护力量不足,违法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企业国有资产方面,府监管机构履职不到位、体制不顺,存在监管盲区,指导帮扶作用发挥不到位;国有企业政企不分,效能低下,没有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没有盈利考核目标和风险防控意识,配置利用不合理,资产管理运营粗放落后,国有资本没有完全实现保值增值目标企业不注重市场化经营,决策、产品、成本、财务、营销、品牌等各方面的管理落后或缺失,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浪费,经营亏损较大,财政兜底债务风险不断加大。这些问题,需要引起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理顺体制,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建议组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夯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理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报批程序。招考资产管理运营方面的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发挥牵头职能,尽快走向专业化管理。

健全国有资产清查和日常变动报告制度。完善资产保值增值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评价性指标,确保及时完整准确反映资产及其管理现状和效益水平根据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目标,进一步突出报告重点、提高报告质量。完善政府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库平台,实现人大联网监督,使国有资产家底更加清晰透明将国企全面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综合报告编制范围,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力度。

完善财政、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联动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效能。建议把国资产保值增值等管理情况列为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工作实绩考核和财务监督检查的内容。要突出国有资本运营监督,提高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突出资产处置监督,预防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腐败问题;突出负债风险监督,对造成较大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追责。审计局要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财政局要加强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融合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和业务培训工作夯实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的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下属单位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平台整合改革,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尽快完成全部国企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26家国企的资源整合和精减,试行职业经理人竞聘制度自主用人制度,解决人才问题。按中省要求做好政企分离,设定国企资产保值增值等经营目标,完善激励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合理授权和快速决策制度,保障经营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着力提升企业各方面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

二、强化职责,分类归口,加强管理

强化预算单位法人的资产管理直接责任,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要重视资产管理利用,明确专人管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要组织对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资产全面清查,杜绝“有物无账,有账无物”情况,对闲置、低效资产提出改进方案。对本单位相关的公益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要摸底统计,纳入管理范畴,逐步探索其有效利用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操作流程,按照分类归口和“谁负责管理维护、谁入账”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公共基础设施类公益性国有资产的数量、属性等辅助计量入账方式,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经贸局、自然资源局、公产经办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应的资产管理职责,做好资产资源登记,加强对应资产的管理。要整合力量,制计划,逐个解剖具体单位、企业、分类资产的利用和管理情况,提出监管意见或改进建议,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纪委监委报送。

三、清查登记,建立台账,管好资源

自然资源部门要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解决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的问题,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分级分类台账,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部门间数据共享水平,实现自然资源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利用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千方百计保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生态旅游产业等重大项目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解决占补平衡的问题要对“两路建设、541国道”等历年建设项目中,政府已经征用而未使用的所有土地资源尽快普查、收储和确权登记。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实现价值量化,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及有偿使用机制奠定基础。成立生态开发利用机构,研究碳交易项目,实现资源的价值转化。注重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探索以旅游开发、合作、招商、投资入股等方式,实现资源的利用和持续发展,农林部门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旅融合经济。尽快试行将农业、渔业、水保、林业、土壤、交通、环保等方面的执法权委托给各镇综合执法大队和派出所,解决现有执法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四、完善措施,坚守底线,防范风险。

一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现有或潜在债务以及经营亏损风险点的关注,制定债务化解计划,落实化解责任。二是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做好并、转、关或混合股权所有制改革。三是尽快完成企业国有资产或政府投资的产权确认和办证如与企业联建的保障房,政府或公共资源投入到非公企业的基础设施等。四是厘清政府与企业收支边界,对企业代建应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设施、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应及时偿付或明确债务,避免加大企业负担,对企业应当上缴的利润、资金占用费或税收应及时清收,对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的国企资源,要尽快清理追偿。五是严禁以企业债务等形式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请县政府按照中央和委、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和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的若干措施》的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三个月内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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