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发布后,紫阳县检察院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好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用实际行动为法治紫阳贡献检察力量。
5月31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案件开展监督,首次对标《决定》中提出有关行政检察的履职要求,制发第一份以《决定》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法督促其纠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书,并向该行政机关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今年以来,该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扎实推进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共36人次,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李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