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12月29日紫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紫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检察长赵敬所作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聚力幸福紫阳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但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还存在法律监督职能宣传不到位、法律监督措施落实不够有力、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建立健全沟通衔接机制。一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加大对民事案件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助力提升民事诉讼审判、执行质效。二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衔接与配合制约等机制,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三要完善案件评比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助推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建设,促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
(二)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宣传力度。一要把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要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推动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到一类问题的治理,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三要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四要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强化检察官队伍建设。一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坚持从严治检,重视人才的培育以及科学管理,及时补充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二要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全方位培养锻炼,厚植薪火相传沃土。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为支撑,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为目标,不断优化考核体系,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请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紫阳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办法》的要求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办理结果的报告,县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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