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田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紫阳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田 鑫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宗军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周继林同志紫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闫 锋同志紫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