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吴庆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5日紫阳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庆华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汪 焱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显超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刘 强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蔡腾飞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樊 瑛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珩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 伟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一华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慧君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汪 焱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高显超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高桥法庭庭长职务;
郑黎明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运杰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锦娥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蒿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