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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八届人大二次会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2-23 10:39:26 点击数:119111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20在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开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紫阳的目标,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服务经济健康发展。

五年来,我院立足职责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强化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助力支持。

一是依法保护政府投资安全。五年来,我院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567次,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26次,参与县招投标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提出建议25条,确保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协助相关单位开展行贿档案查询3772件,杜绝“不良记录者”进入建设市场。与县扶贫局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数据台账、基础数据联通、资金拨付监督机制,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排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运行。为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参与综合执法5起,打击违法犯罪,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二是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五年来受理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945人,批捕非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合同诈骗等2642人,起诉254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虚开增值税发票、信用卡诈骗等案件67人;依法惩治金融犯罪活动,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35人。完善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移送案件衔接机制,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五年来,我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共批捕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开采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3人,起诉4人。同时,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渎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线索1723人,向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8份,切实保护青山绿水生态美。

四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按照县委政府统一安排,我院承担帮扶向阳镇三营村脱贫攻坚任务,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帮扶工作队,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按照脱贫“六大保障”精准要求,理清思路,制定方案,狠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全村共投资500余万元,经过3年努力实现了脱贫。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紫阳法治建设。

五年来,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71419人,批准逮捕343385人;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9577人,提起公诉395514人,上报市院起诉2851人,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突出刑事犯罪打击重点。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侵财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2年以来,批捕杀人、强奸、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982人,经审查,起诉7989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20余次,与有关部门形成打击合力,促进平安紫阳建设。

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11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9人,减少了社会对抗;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对伤害类刑事案件做好双方赔偿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共处理此类案件1718人。

三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立足化解社会矛盾,着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0件次,其中来信68件次,来访312件次。对所受理信访件都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积极开展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对31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行了救助,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看。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五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访,20146月我院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

四是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切入点,积极参与“平安紫阳”和立体化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针对社会管理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42件;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活动,成立五个法律工作组,延伸检察触角,依托执法办案,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氛围。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干警到中小学宣讲法制38场次,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共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938篇。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

坚决贯彻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保持对职务犯罪惩治的高压态势。大力整合侦查资源,强化自侦队伍建设,创立了“大自侦”工作格局,树立全院一盘棋的理念,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高质高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4359,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 1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一是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紧紧围绕政府投资,国家惠农资金的使用,突出查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初查贪污贿赂案件123件,立案侦查3142人,其中大要案712人。 

二是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主线,坚持把不作为、乱作为、侵害民生民利、破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作为查办重点。初查渎职侵权案件线索42件,立案侦查1217人。通过办案有效惩治了腐败,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是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分析职务犯罪原因及其规律,对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开展预防调查,在深入分析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五年来,开展案件分析18件,形成预防调查报告10件,向党委、政府、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余次。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宣讲法律知识64场次,受教育人数15000余人次。

四、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一是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在审查逮捕环节,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22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33人,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4人。在审查起诉环节,参加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讨论102次,出席重大案件现场勘查96次,追诉漏犯24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01份。

二是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出庭支持公诉382412人,审查刑事裁判403483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25次,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件。提出量刑建议342件,促进审判公开公正。

三是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办案期限和羁押期限的监督,实现了看守所连续11年安全无事故和连续15年无超期羁押。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问题112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问题65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535人;积极探索新增业务,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8人,办理了全省首例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考察监外执行罪犯711人次,纠正脱管漏管虚管人员40人。20151月驻看守所检察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是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共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0件,审查后向市院提请抗诉6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向县法院发送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书》18件,开展民事执行案件监督29件。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22件,其中一项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是陕西省唯一获得此类表彰的案件。同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18件。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全市业务对口考核中连续五年名列全市前列。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履职能力。

五年来,坚持从严治检,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方略,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入查摆剖析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以“对党忠诚、无私奉献、敢于碰硬、精诚团结”的紫阳检察精神为引领,凝聚检察干警的“精、气、神”,五年来,全院有5个先进集体和13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

二是积极稳妥的推进司法改革。作为全省检察体制改革试点院之一,紫阳县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围绕省院总体部署,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引导干警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制定了方案、考核办法,全力以赴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已完成11名员额检察官选任、职权划分清单、机构整合等任务,受到省市政法委、上级院领导的高度评价,改革经验被市院转发。

三是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能。深入开展人才强检战略。通过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检察人员处理具体案件的司法能力;组织开展法律文书展评、职务犯罪侦查、法警比武等业务竞赛,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先后选派干警到中、省、市学习培训80人次,选派2名院领导到省院、市院挂职锻炼,更新知识结构,提升执法水平。成立了以年轻干警为主体的检察沙龙,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法律法规、网络热门事件等为主题开展研讨,交流点评。激发了干警热情,拓宽了思路,提升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 细化党组成员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确保“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院通报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从中引以为戒。

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为切实落实科技强检工作,我院适时启动了技侦大楼改扩建项目,建成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案件管理中心。扎实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对办案工作区和侦查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新装备了一批技术侦查设备。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升级改造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成了紫阳检察门户网站和电子阅览室,科技装备迈上新台阶。

六、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一是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院党组的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各项决议,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意见的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视察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8件,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积极顺应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45人。

四是不断完善自身监督。充分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实现了执法办案从人控到机控的转变,强化了对办案流程动态管理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专项整改活动,梳理不规范行为311项。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2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02份。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必须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实现执法力度、效率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必须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院的工作与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举措需更实、更细;二是司法改革的适应性有待增强,司法责任制运行机制尚待完善;三是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的措施有待改进;四是一些干警执法能力与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执法不规范、不严谨问题时有发生;五是检察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检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7年是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部署今后五年工作的启首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坚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紫阳的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全委会和县人代会、全市政法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从严治检为保障,为紫阳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固树立三个观念,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树立大局观念。要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找准方位、精准对接、全面融入。在履行职责中服务大局,在服务大局中谋求自身发展。二是树立密切联系群众观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信任、包容促进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新期待。三是树立质量效率观念。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查办案件既要有力度、讲数量,更要讲质量、重效果,通过办案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

二、突出四个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审查逮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平安法制紫阳建设。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反腐败总体部署,切实做到查办职务犯罪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集中整治和查办扶贫领域侵占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在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上下功夫,在改进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四是建立维稳联动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文明接待,畅通信访渠道,形成以控申部门牵头,各内设业务部门配合的维护稳定工作联动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努力将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四项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确保忠诚于党。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建设。要在全院着力培养理想坚定、对党忠诚,一心为民、令行禁止,公正执法、清廉严明的优良作风。严字当头,落实“两个责任”,营造全院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提高执法水平。以提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为核心,深化培训内容,着力培养一批法律知识丰富、贴近生活实际的骨干力量。加强横向交流,“走出紫阳看紫阳”,向先进检察院学习,力争在今年推出有影响、有分量的亮点工作。三是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促进公正执法。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逐步形成权责分明、程序严格、监控有力、运行有序的办案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从细节入手,规范干警日常行为和执法礼仪,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四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构建新的检察权运行管理模式,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着力强化员额检察官责任心和担当意识;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直接起诉等多种方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动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

五、牢记宪法定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县委的决定和要求,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及时办理交办和转办的案件。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来院视察工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人民性是人民检察院的根本属性,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紫阳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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