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5月8日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紫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毕传祥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审判活力,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会议指出,县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少数法官认识不够到位,存在消极畏难情绪;二是“案多人少”矛盾日渐凸显,存在审判质效不高的现象;三是机制不健全,配套保障措施跟进不力;四是缺乏系统学习培训措施,法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司法体制改革政策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法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形成良好的思想合力,共同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进行;二要进一步探索人员分类管理模式,配齐配强法官队伍,多渠道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三要建章立制,加强对行使审判权力主体的监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错案责任追究,从制度上保障审判权力公平公正运行;四要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官实际办案能力,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司法审判团队。
请县人民法院按本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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