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5月8日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检察院:
紫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开富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中省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切实做好基础测算、方案制定和人员分类管理,制定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有序地开展了先行先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检察人员对司法体制改革认识有偏差,存在消积懈怠情绪;二是首批入员员额检察官少,影响了正常办案机制运行;三是制度不健全,缺乏激励惩戒机制。
会议要求,一要加大对司法体制改革政策的学习宣传,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正确理解改革精神和实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二要主动汇报,争取多方支持,进一步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检察人员管理机制,逐步缓解人员不足问题;三要建立检察业务规范运行体系,构建完备的办案监督机制,规范错案认定和责任追究程序,实现权责的有机统一。
请县人民检察院按本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