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顺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年8月25日紫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顺苗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毕传祥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职务、审判员职务;
张春东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职务、审判员职务;
唐 军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施恒峰同志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