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黄新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3年4月27日紫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新春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王开富同志的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廖晓华同志的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程国霜同志的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